北京市二中院在审理律师张新年告中国移动及其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发现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检测程序缺位的问题,导致电信用户对流量计费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产生合理怀疑。针对此案存在的问题,北京市二中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的相关规定,并加大对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据了解,针对该司法建议函,工信部已予以回复。工信部表示,随着 3G/4G 商用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信用户的流量消费快速增长,业务应用复杂多样,数据流量成为消费的主流。由于流量以字节数(比特)为单位,流量大小不够直观,流量适用不易掌握,就逐渐暴露出运营商提供的带宽和流量计量与用户感知存在差异,个别流量计费结果难以被用户接受等问题。目前,流量计费检测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也缺乏统一的计量检测。
2017 年,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机制,对已出台的《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制度和规范,细化流量计费检测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开展计费检测。要求相关企业主动委托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并自觉接受工信部和各地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计费检测工作取得成效。
此外,工信部将继续组织实施电信计费监督检查。对电信运营企业流量计费检测的结果与其提供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核查,督促企业承诺的服务落到实处。对计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
稿源:据 cnBeta、北京晨报节选;封面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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