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 6 日投票表决,未来执法当局在搜查科技公司的旧电子邮件前,须先取得搜查令。报道称,对担心特朗普政府可能着手扩大政府监视权限的人士来说,这是他们维护个人隐私努力所取得的一项胜利。
据悉,众议院是以口头表决通过了这项措施。但预计该立法在参议院会遭遇阻力。去年,该法案在众议院获得一致通过后,却因遭少数共和党议员反对,而在参议院触礁。
微软等科技公司已游说国会多年,希望通过电邮隐私法案,更新一项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法律,强制当局须先取得搜查令,才能拿到时间至少已有 180 天的电邮或其他数码通讯资讯。
目前,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等机构,仅需传票就能从服务提供商搜集这些数据。
稿源:cnBeta;封面来源于网络
from hackernews.cc.thanks for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