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重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问题,有人说,下一步政府应该将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归国有——纳入到国家金融管理体系,实现统一管理。对此,姚克枫表示认同。他说,“我个人希望国家能加强监管,尽管目前对个人消费者存在的风险不是很大,但从长远看最好国家政府介入采用特许制度,并采用银行引导的合作方式来避免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风险。”
卓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姚克枫
【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李慧芳) 自从今年3•15曝光了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后,一段时间以来,网银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继银监会在3月下旬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后,4月17日,央行下文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登记。而4月21日下午,业内又传来消息,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宣布与中国银行新版网上银行正式合作。“山雨欲来风满楼”,种种迹象表明,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重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问题,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迎来一场新的洗礼。
就人们关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安全方面法律问题,IT商业新闻记者采访了卓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姚克枫。
由于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类似于支付宝的非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很多不规范行为不能得到纠正。这类机构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中,也确实存在利用信用卡套现、甚至洗钱等违规行为。对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姚克枫解释说,这种情况属于在于社会发展进步中出现的新兴行业的监管问题。其实,政府也希望这种行业能规范发展,但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有法律的滞后性,另一方面,政府还处于对其进行规范的摸索阶段中,不知如何才能达到监管,同时又能发展此种行业。
据介绍,“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后,第三方通知卖家发货,买方收货后,第三方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上。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在买卖双方中间存在一个付款交易的时间差,从而使得“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所拥有的大量现金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对此,银监会在3月下旬已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一旦网上支付业务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各行应停止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
或许是迫于时局压力,4月21日,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宣布与中国银行新版网上银行正式合作。支付宝总裁邵晓锋公开表示,“与中行的合作使得更多的用户享受到在线支付的安全、便捷,从而极大提升了客户体验。”
对于,当初政府为什么会放心让企业来插手金融业务?姚克枫说,当初政府没注意到这属于金融的衍生业务。另外,对该行业的定性还一直存在争议。一些人认为,这属于普通行业,不属于必须经许可的特殊行业,而我认为,这不仅仅是电子商务,还属于应经特许的金融行业。
种种迹象表明,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重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问题,有人说,下一步政府应该将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归国有——纳入到国家金融管理体系,实现统一管理。对此,姚克枫表示认同。他说,“我个人希望国家能加强监管,尽管目前对个人消费者存在的风险不是很大,但从长远看最好国家政府介入采用特许制度,并采用银行引导的合作方式来避免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风险。
支付宝等存重大安全隐患 央行介入欲全力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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